起源

吳麗敏108.10.04

       共享決策最早是1982年美國提出以「病人為中心的照護」之共同福祉計畫,目的是促進相互尊重與溝通,思考各種醫療實證和利弊,並考量病患的喜好和價值,雙方一起討論進行決策(吳等,2017;廖,2017;Wyatt et al.,2015)。此概念重點放在醫病合作的過程,讓病人和醫療提供者共同做出決策,決策運用醫學證據以及考量病人價值觀與偏好,在達到共同目的的過程中,期待病患在考量各種情境後依自己喜好和價值觀且結合醫療的實證,達到病患獲得更好醫療結果(王,2017),整個過程需在醫療實證的前提下,支持病人的關注、價值觀和喜好下進行決策(孫,2017),也兼具知識、溝通和尊重三元素(張等,
2016;廖,2017),現今共享決策已成為國際衡量最佳健康照護品質的重要指標。

  目的

  • 改善醫療照護傳遞品質。
  • 改善病患照護經驗,增加病患滿意度。
  • 打造信任、維持醫療團隊與病患的關係,增加患持續接受治療的意願。

 

參考資料

吳碧娟、張靜怡、莊舒閔、李于家、游育苓、廖熏香(2017)‧醫病共享決策簡介與推行現況‧醫療品質雜誌,11(4),4-10。
廖熏香(2017)‧淺談醫病共享決策‧澄清醫護管理雜誌,13(2),4-8。
王英偉、魏米秀、張美娟(2017)‧健康識能與醫病共享決策‧醫療品質雜誌,11(4),42-49。
孫茂勝(2017)‧醫病共享決策之醫院導入策略及經驗分享‧醫療品質雜誌,11(4),16-21。
張耀懋、楊欣潔、侯文萱、徐約翰(2016)‧醫病共享決策:如何讓民眾聽得懂、看得懂‧醫療品質雜誌,10(4),36-39。
Wyatt,K.D.,List,B.,Brinkman,W.B.,Prutsky Lopez,G.,Asi,N.,Erwin,P.,…LeBlanc,A.(2015).Shared decision making in pediatrics:A s  ystematic review and meta-analysis.Acad Pediatr,15(6),573-583.